今天(2月27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强渔船管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政府系统重大调研课题安排等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渔业和渔船管理工作。当前,渔船管理形势发生较大变化,进入矛盾凸显期。要坚持当前和长远工作相结合,毫不松懈地抓好渔船管理,确保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要精心组织渔船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渔船“三无”、“套号”、“假号”等问题。要规范渔船管理秩序,加快推进渔船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渔民职业安全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要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省、市、县、乡、村渔船管理“五级体系”,提高管理的组织化程度,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决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2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240、1100、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3元、11元、10元,调整时间从2012年3月份以后执行。2012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15%,上线22%,下线6%。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政府调研系统2011年以来的工作,原则同意2012年度重大调研课题安排。会议要求,省政府研究室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深入研究,确保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鲁政发[2010]54号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和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平台,凝聚各方面力量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会议决定,《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