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经营性用地出让
不能低于出让起始价
记者了解到,今后济南市市区内挂牌出让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工业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均要挂牌出让。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四类经营性用地出让起始价原则上不得低于出让评估地价。而出让评估地价的确定,要参考评估价格、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周边市场销售价格、建安成本、税费、行业平均利润等因素拟定。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用房等民生项目的出让起始价可参照出让评估地价拟制。而工业用地则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由此可以看出,在今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时,不再是只向“钱”看,而是根据不同地块,确定不同的方案。
土地市场上有“前科”
不能参与新地块竞买
为了打击目前房地产开发中的囤地、捂地、土地闲置等问题,济南市在《细则(试行)》中打出狠拳。但具备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主体,将被限制参加济南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例如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闲置土地的;囤地炒地的;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而如果在竞买中,有想拿地的人通过不合法手段妨(阻)碍别人竞买,他将在一年内不能参加济南市的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活动,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也将被暂扣一年。而济南市规定,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