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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推行按套内面积售房 业内称总价不会变

来源:水母网 编辑:陶子 2010年08月16日 14:29:55 打印

  日前举行的山东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上讨论,今后要严格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除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外,还要推行按套内面积对外销售的做法。

  8月15日上午,从市区的几家新开的楼盘和房产中介公司发现,烟台市商品房销售都按照建筑面积交易。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市民选购商品房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套内面积销售。但是,市民无论是选择套内面积计算还是选择建筑面积计算,总体房价都是一样的。

  建筑或套内市民可自选

  “我们的商品房面积仍旧按照建筑面积来交易。”8月15日上午,市区南大街某新开楼盘的经理谢飞说。她表示,现在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都是建筑面积,商品房买卖自然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进行交易。

  当记者问是否知道以后会按照套内面积计算商品房面积时,谢飞非常惊讶:“我们从来没有得到这样的消息,我从事售楼工作好几年,卖房子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她表示,烟台的开发商都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

  二手房交易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此略有耳闻。“我们也看到了山东省拟实行商品房销售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的消息,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地都已经试点,这个政策何时在烟台实施,还是一个未知数。”烟台市一家二手房交易公司的客户经理栾方说。

  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我市商品房交易既可以按照建筑面积销售也可以按照套内面积销售,市民选购商品房时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套内面积销售。但是,由于套内面积计算过于复杂,开发商现在都选择按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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