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近日出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28条意见,提出山东省将统一和完善价格与收费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其中,为了促进城市一体化发展,我省拟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提高车辆通行率。并推进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都市圈、鲁南经济带主要城市间的固定电话资费同城化服务,取消城区区间通话费。
清理减少移动电话资费套餐,降低通信费用。推进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都市圈、鲁南经济带主要城市间的固定电话资费同城化服务,简化固定电话本地网城区营业区,取消城区区间通话费。
根据省物价局出台的“28条”,为了促进城市一体化发展,我省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严格核定路桥收费标准。并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取消非必设的主线收费站,提高车辆通行率,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地区间的融合发展。另外,适应主要城市群市际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营的趋势,改革和完善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加快促进组团式城市发展格局的形成。
同时,我省将清理减少移动电话资费套餐,降低通信费用。推进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都市圈、鲁南经济带主要城市间的固定电话资费同城化服务,简化固定电话本地网城区营业区,取消城区区间通话费。也就是说,今后济南都市圈内的城市,相互之间拨打固定电话,就不再收取区间通话费了。
我省还将实施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价格政策。根据城镇建设实际,科学及时核定交通客运、供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价格与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促进耕地保护,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意见还特别提到将加强城镇建设过程中的价格与收费监管,全面清理建房用地、审批等环节收费,对农民建房办理土地审批、建房许可证规划、设计等手续实行优惠政策,严肃查处以撤并乡村为名向农民违规乱收费行为。
另外,我省还将合理确定政府定价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对暂不能免费开放的城市休闲公园实行低票价政策,实行有利于吸引团体游、节日游的门票价格政策,坚决查处旅游服务环节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净化旅游价费环境。
“28条”解读之民生政策
中职教育逐步免费
校舍工程收费全免
我省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12年前,对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同时加大教育收费规范力度,严禁违规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逐步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和高校收费管理,规范各类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鼓励降低或取消高中阶段择校费。
基本药价动态调整
或设立药事服务费
我省将深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结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政府定价范围,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设立药事服务费及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
同时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的动态监测,适时调整零售指导价格,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加强政府定价药品成本调查,完善药品定价机制,逐步推行对医疗机构销售高价药实行低差率、低价药实行高差率的差别加价政策。
研究限价房定价法
建廉租房免配套费
我省还将完善住房价格政策,物价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限价房价格政策,支持限价房开发建设;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规划、人防、消防等收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28条”解读之经济政策
学生创业免执照费
政府就业培训免费
我省还将实施惠民价格政策,鼓励就业和再就业,对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依据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政府部门向劳动者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就业培训、发布职业培训信息等服务项目实行免费政策。规范诉讼、仲裁、律师收费。
支持服务业大发展
全省用电同网同价
我省将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在分市实现服务业用水、电、气与工业同价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全省用电同网同价。同时研究制定支持金融、物流、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商务会展、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对经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建现代物流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道路临时占用费,免收征地管理费。
全面整顿涉企收费
取缔省及以下收费
我省将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全面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坚决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