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5日公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方案。
改革有助于真实客观
改革房价统计是年初国家统计局作出的承诺。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9月初宣布,已初步制定出房价统计改革方案,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后,国庆节前在网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争取明年初实施。
此次调查方案中与以往的统计方法最大的不同是,不再采用原来由开发企业自行上报房价的统计方法。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李宪铎认为,这将有助于数据的真实和客观。
根据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单独进行调查。
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也不另作调查。
在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房屋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征求意见稿规定,要选择那些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屋中介。住宅样本选取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
专家:统计范围应扩大
方案中调查的城市范围为70个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李宪铎认为,调查城市的数量还是偏少。李宪铎说:“据我所知,在国家调控政策陆续出台的情况下,一些房地产商转到了二线城市甚至三线城市,这一阵子他们房价涨得也很厉害,翻番涨。70个城市的代表性我觉得还是有限的,所以真正要把房地产调控政策调好,为中央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依据,我觉得范围还可以大一些,比如200个城市,把地市级城市都放进去,我认为也是可以考虑的。”
《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上查阅。公众可在9月25日至30日间,通过电子邮件(info@gj.stats.cn)或来函(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城市司服务业价格处收,邮编100826)形式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