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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家电下乡”补贴当场兑付

来源:中国钢材网 编辑: 2010年03月04日 09:09:49 打印

  “家电下乡”申领补贴,虽然经过几次改革,补贴时间也作了相应缩短,但对农民消费者来说仍很繁琐。为满足农民消费者的需求,从4月1日起,全市“家电下乡”所有销售网点与全省一样,对审核合格的,须先行垫付补贴资金,也就是说,农民买家电后可当场领到补贴资金,不用去乡镇财政所申领了。

  3月2日,记者在市经信委贸易办看到一份“关于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的紧急通知”。贸易办行业规划科科长张协华告诉记者,省里刚刚下发的这份通知要求迅速改变“家电下乡”原有的补贴方式,让农民领补贴一步到位。

  记者注意到,从4月1日起,全省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并停止原“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

  具体流程是,购买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直接申报补贴资金;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并向购买人按原价开具发票。到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的工作,由销售网点集中办理。不过,对销售网点审核合格但财政部门审核不合条件的,乡镇财政所不予结算,损失由销售网点自行承担。

  另外,对原“家电下乡”补贴方式“应补未补”的,要求购买人持户口簿、身份证、销售发票、“家电下乡”标志卡等申报材料,于3月31日前到所在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资金。对确实有困难无法前去办理的,由所在地财政所通知购买人村委会派人代领或登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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