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经贸委了解到,2009年1-12月份,全市销售下乡家电25.39万台(部),实现销售金额4.82亿元,已补贴资金5835万元,有力地拉动了我市农村消费需要,使农民得到补贴实惠,提高了生活质量。
据介绍,家电下乡政策在我市实施以来,下乡家电逐步成为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首选,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销量大幅度增长,农村家电销售服务体系也得到明显改善。去年年初,我市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在全面落实彩电、冰箱、手机和洗衣机等原有补贴品种的基础上,把电脑、热水器、空调等6类商品增加为补贴产品。同时,积极调整补贴产品限购政策,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整到2台。随着补贴范围的全面“扩容”,我市推行的家电下乡惠民政策对内需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为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利益,我市严格按照销售网点备案条件,认真进行严格考核和实地考察,对下乡家电销售企业精挑细选,确保备案企业产品销售和农民群众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进展顺利。对我市从事家电下乡经营者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对非销售网点违规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和坚决取缔。
此外,我市还专门设立了家电下乡工作咨询投诉电话,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咨询、举报、投诉渠道,也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线索。对待购买家电或网点备案等咨询,耐心讲解,如实答复,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尽可能地提供更多信息,化解农民购买过程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