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了解到,从20日起,济南公积金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三套房停贷。这是继10月1日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20%提至30%后,济南公积金贷款再行新政。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侃介绍,从12月20日起,济南公积金贷款将执行新规定,即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贷款利率执行1.1倍,停止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而在此之前,济南公积金政策没有限定贷款次数,只要还清上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只认贷款次数不认房,且不与商业性贷款挂钩。”对于新政备受关注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李侃表示,济南公积金二套房认定,完全是以享受的次数来进行认定,用公积金贷款首次购房,为首套房,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为二套房,与是否用商业性贷款购房不发生关系。同时,在认定时也“不认房”。
李侃解释说,新政策的实施将更加有效预防和打击用公积金贷款炒房的行为。公积金制度具有普惠性特征,若按商贷的“认房又认贷”标准,很可能造成有些职工从未享受过公积金政策就被剥夺了权利,这不符合公积金政策精神。而从摸底的情况看,济南市用公积金来购买第二套和第三套房的比例不足5%,而且都和首次贷款间隔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