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获悉,省政府决定利用3个月的时间,全面开展2010年度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的清查范围是:2010年1月1日以来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建设用地与管理情况。清查覆盖设区市辖区、县(市)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乡(镇)和村。
整治主要内容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是否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是否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