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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纳入济南限购令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陶子 2011年02月25日 09:00:54 打印

  离上次出台限购政策仅仅过了一个月,济南市房产限购政策再次收紧——在济南市政府于2月23日召开的第71次常务会议上,济南市决定对购买二套房者的首付比例提高到至少六成,明确了对本市和外地居民的限购细则,并取消了实行限购政策的时间限制。依据2011年全市GDP预期增长目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情况,济南市将制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年度控制指标,3月份向社会公布。

  济南市确定,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济南市要求,一定时期内从严执行国家住房限购政策,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合同备案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同时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年内实现全市房产档案数字化和县(市)区联网。

  据了解,今年1月21日,济南市刚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有关规定,其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只是要求不低于50%;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而且限购政策的执行时间是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但文件刚刚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就相继出台了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因此,本次济南市“限购”政策的的“从严”和“收紧”早已在市场预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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