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经信委获悉,我市将在重点用能企业中淘汰改造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到2012年底,重点用能企业在用机电设备全部达到国家和省强制性能效标准。
依法淘汰改造电动机、变压器、调压器、锅炉等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事关节能减排全局工作,为此,我市将分步骤实施。首先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对完成节能目标造成的压力,把淘汰改造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作为推动节能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二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汰劣与扶优相结合,淘汰落后与改造升级相结合。着重抓好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淘汰改造工作。三是各县(市、区)、市直企业在摸清本县(市、区)、本企业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下,填写《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于11月10日前报市节能办资源节约科。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统计报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