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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非法买地建房 聊城8名干部受处分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陶子 2010年07月12日 08:47:16 打印

  据新华社济南7月10日电聊城市实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在城市规划区内突击建房等待拆迁。当地一些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也通过非法买卖宅基地后违法建房,借此套取国家补偿资金。这一事件引发了一场问责风暴,3名违纪的政府公务人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另外4个部门8名县处级干部因不作为受到了处分。

  突击建房,套取补偿金

  聊城市城区规划区内目前有116个城中村,这些城中村大多基础设施缺失,聊城市政府提出用三到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对城中村的改造。

  然而这一民心工程遭遇尴尬:一旦政府说某处要拆迁改造,违法违章建筑便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以套取政府的高额补偿,甚至出现了边拆边建的情况。聊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志勇说,不少群众举报,在城区内特别是城建重点工程涉及的城中村、城郊村,一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参与其中,其中最恶劣的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赵士杰等人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非法购买宅基地并建房,企图骗取拆迁补偿金。

  据了解,赵士杰和直属大队的中层干部张茂旗、宋文杰三人,于2009年初,通过东昌府区湖西办事处聊堤口居委会相关负责人,以6万元的价格买下这个村的一处21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2009年10月份左右,建成一处完整的院子。买卖双方协商在日后拆迁赔偿时,房屋和地上物以及宅基地赔偿全归赵士杰等人所有。

  孙志勇说,作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犯法,性质严重,为此我们对这三人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部分领导干部不作为

  记者了解到,2008年6月至2009年8月,聊城市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和接到上报违法建设共424处,其中仅拆除199处,处罚225处,罚款70余万元,存在以罚代拆、处理拆除不到位现象,误导了群众。

  “群众以为既然交了罚款,违章建筑就合法了,而且罚款数额远远低于将来拿到的国家补偿金,致使城区内乱搭乱建现象不仅未能制止,反而愈演愈烈,不断蔓延。”孙志勇说。

  面对大规模的违章建筑,有关责任部门视而不见。7月初,聊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问责制。作为发现、制止、拆除城区内违章建筑的责任主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首先被问责,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引咎辞职,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和执法支队长被责令辞职。同时,东昌府区区长被记过,分管此项工作的区委常委、副区长记大过;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分管副局长被责令公开道歉,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被警告;市规划局分管负责人被责令公开道歉。

  “4个部门8名县处级干部被问责,这在一个地级市以前从未有过。”孙志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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