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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令严禁强迫农民住高楼 禁盲目大拆大建

来源:中新社 编辑:陶子 2011年04月14日 09:00:32 打印

  针对目前正在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农村人口占六成以上的山东强调,在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中,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

  山东省政府12日向社会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意见就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提出三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行为;严禁在增减挂钩试点之外,以各种名义开展建设用地调整使用;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的行为。

  山东省政府要求各地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坚决纠正以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名义擅自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问题;坚决纠正违背民众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坚决纠正节余土地指标收益返还农民不到位等问题。

  山东省政府表示,对涉及到农民的安置补偿资金要足额到位,凡涉及农户资金、费用事项必须事先以户为单位列明清单,张榜公布,并按照与农户签订的协议,足额补偿到位。同时透过对资金使用进行实时监督和审计,避免资金挪用、截留。对违反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政策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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