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经济发展三年蓝图确定 到2011年一半县(市区)财政收入过10亿
本报讯 力争到2011年,50%左右的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过1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超过7600元。今后几年,我市将围绕富民活乡强县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县乡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度提高农民群众收入和县乡财政保障能力。
在近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我市确定了未来三年县乡经济发展目标,即力争到2011年,50%左右的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过1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超过7600元。全市108个乡镇中2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过1000万元;15个强乡镇中5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过1500万,20%以上过3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15个弱乡镇地方财政收入40%以上过3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00元以上。
围绕实现这一目标,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做好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等工作,努力提升发展速度和质量。在具体工作中,各地要加快推进各项改革,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发展要素市场,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激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要进一步扩大开放,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扩大外经外贸规模,提升外经外贸质量;全力抓好新形势下的招商引资,发挥企业招商主体的作用,力争在重点产业招商、大项目招商、产权招商等方面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