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与非药品难分辨,药品市场的“李鬼”成为困扰广大市民的一个突出问题。日前,一场以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启动。
在我市此次整治中,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产品,均为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李鬼”,均在此次重点清理行列。
根据有关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区域内不得陈列、销售非药品,非药品销售区域要有醒目标示。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非药品类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此外,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企业要建立产品销售台账,需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销售流向等内容。